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解读问
《百日咳防控方案(年版)》解读问答 一、《百日咳防控方案(年版)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? 百日咳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。为有效预防、控制百日咳的发生与流行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针对近年来国内外百日咳疫情流行特点,结合各地疫情应对过程中积累的有益经验,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《百日咳防控方案(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明确了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病例报告管理、多渠道监测、预防接种、暴露后预防、聚集性疫情处置、重点机构疫情防控、实验室检测等具体措施和要求,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做好百日咳防控工作,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。 二、百日咳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是什么?哪些人群容易感染百日咳? 一是传染源。感染者是主要传染源。对于婴幼儿,感染百日咳鲍特菌的父母或其他同住人员是最主要的传染源。 二是传播途径。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,如感染者咳嗽、打喷嚏等将细菌播散到空气中,易感者因吸入带菌的飞沫而被感染。也可经密切接触传播。 三是易感人群。人群普遍易感,婴幼儿更加易感。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或自然感染,均不能获得终生保护。 三、《方案》对疫情防范应对做了哪些规定? 百日咳防控工作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精准防控、快速处置”的原则,围绕“防感染、降重症、减死亡”的工作要求,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,坚决遏制百日咳疫情扩散蔓延势头,最大限度降低重症、死亡风险。 一是做好病例报告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《百日咳诊疗方案(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诊疗方案》)对病例进行诊断,并按照乙类传染病的报告要求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。 二是开展多渠道监测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诊疗中发现的百日咳病例,要依法依规及时进行报告。将百日咳纳入全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范围,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开展全年监测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流行病学、病原学和血清学等专项调查。 三是加强预防接种。适龄儿童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,尽早、全程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疫苗(DTaP)。如已按疫苗说明书免疫程序接种其他含百日咳成分的疫苗,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疫苗接种。如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无细胞百白破疫苗(DTaP)接种,应尽早进行补种。 四是加强聚集性疫情处置。发现聚集性疫情后,县级疾控机构及时开展病例主动搜索、病例管理、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、环境消毒等措施,动态开展疫情分析研判,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。 五是加强重点机构防控。加强月子中心、托幼机构、中小学校、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、医疗机构等重点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,落实日常健康监测、环境消毒等措施。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。充分发挥新媒体以及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,广泛开展百日咳防控科普知识宣传,增强公众防护意识,促进监护人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尽早、全程接种含百日咳成分疫苗。 四、《方案》对百日咳病例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? 一是住院病例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《诊疗方案》要求,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百日咳病例实施隔离治疗。对于ICU治疗病例、死亡病例等重点病例,由病例报告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会同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及时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。 二是非住院病例。医疗机构应告知病例自我隔离期间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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