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7月12日

浙江省人社厅、浙江省财政厅

联合下发了

《关于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

(浙人社发〔〕38号)

明确从年1月1日起

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

调整范围和对象

全省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、退职手续的人员。

调整办法

与往年基本相同,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“定额调整、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”相结合的调整办法。

定额调整

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

挂钩调整

01

缴费年限调整

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,下同)15年及以下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(不满1年按1年计算,下同),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.5元,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,补足到15元;

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.5元;

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,缴费年限每满1年,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。

02

基本养老金占比调整

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%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。

适当倾斜调整

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,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:年12月31日前——

男年满70周岁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30元

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60元。

举例说明

以退休女职工张某为例,年生(到年底满65周岁),养老金调整前,她的月养老金为元(其中月基础养老金元,社区补贴元),缴费年限32年3个月。

此次调整,她的增资额为元(定额调整40元+缴费年限调整69元+基础养老金调整68元+年龄增资30元)。

执行时间

从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

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是我省自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也是继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。

预计我县将有8.0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,其中企业退休人员7.5万人,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0.56万人。根据文件精神,我县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。

小伙伴们,赶紧奔走相告吧!

内容来源于安吉人社发布

编辑:周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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